消防員滿12年安置工作、異地輪休、新的保險基金接續政策!
消防員滿12年安置工作、異地輪休、新的保險基金接續政策!
哨位旅途獲悉,日前通遼市森林消防回應關切,回應了消防員關切的重要問題:
1、工作時間滿12年能不能安排工作?這里的工作時間算不算之前部隊服役時間,還是只算在國家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時間?
2、異地輪休怎么休?異地輪休有無路途?
3、2019年至2020年住房公積金、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什么時候交?,F購買住房已一年,商業款可不可以轉成住房公積金?
1、工作時間滿12年能不能安排工作?這里的工作時間算不算之前部隊服役時間,還是只算在國家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時間?
答:根據2019年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財政部、應急管理部聯合下發的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管理規定(試行)》中第十二章條文規定:
(1)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工作不滿12年、需要安排退出的消防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。
(2)符合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工作滿12年以上、不滿退休年齡等條件,需要安排退出的消防員,由政府安排工作;根據本人意愿,也可選擇按照有關規定領取補助自主就業。
2、異地輪休怎么休?異地輪休有無路途?
答:依據《森林消防隊伍基層指戰員輪休調休規范(試行)》規定:
(1)配偶和父母均不在駐地工作生活的消防員,每年安排累計不超過15天的異地輪休。
(2)父母在駐地、配偶不在駐地工作生活的已婚消防員,可根據個人意愿確定輪休方式,選擇異地輪休時可將輪休時間與休假時間合并安排。
(3)指戰員異地輪休時間可與一定天數的年度探親假合并安排,不跨年度累計使用。其年度探親假期可根據工作需要分段安排,最多不超過4次。
(4)指戰員輪休不增加路途時間,不報銷路費,不計發經濟補償。
3、2019年至2020年住房公積金、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什么時候交?,F購買住房已一年,商業款可不可以轉成住房公積金?
答:通過咨詢支隊保障科:
(1)目前消防員住房公積金2021年至今的一直在繳納,2019年和2020年的住房公積金等今年財務預算批復下來就會補交。具體使用或提取需要根據不同地方房產局的相關政策準備相應材料。
(2)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已經出臺,待總隊統一規范后支隊將積極協調對接通遼市醫保局。
(3)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目前政策尚未出臺。
第六年年休十天,輪休十五天。只要休息就扣年休假(輪休壓根就休不到)。有事請假扣了年休算下來一年到頭就只能陪父母幾天。
聽起干滿十二年以后,選擇轉業的話,安排的工作是專職消防員?
根據19年的適行管理規定回答,12年是否由政府安排工作,太"嚴謹"了,大家都知道轉制期間是可以的。大家擔心的是轉制三年過渡期以后是否還能由政府安排工作